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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租赁双方权益、健全租赁市场发展,内政部於今(23)日部务会报通过「住宅租赁发展条例」草案,近日将报送行政院审查,希望在本会期送进立法院审议,尽速完成立法。草案内容已针对房东、房客及产业在住宅租赁市场所遭遇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包含:强化租赁关系保障、引入非营利团体协助租赁事务处理、加强租赁争议处理管道、提供房东租税优惠、建立租赁专业服务制度等,以期让房东出租放心、房客居住安心、产业经营用心,共创三赢局面。

内政部表示,保障民众租赁住宅权益,是内政部一直持续努力的重要目标,国人因居住或就学因素有租赁需求者估计约有285万人,约涵盖台湾总人口八分之一,为引导整体住宅租赁健全发展,让住宅政策更为周延完善,内政部进一步推动「住宅租赁发展条例」草案。该草案的立法内容,主要包含下列五大面向:

一、 租赁关系有保障:现行「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为适用「消费者保护法」所定义之消费关系,仍有部分住宅租赁契约未受其保障,故本条例授权得增订「住宅租赁契约应约定及不得约定事项」,将整体涵盖多数租赁行为,提供租赁双方更全面性的保障。此外,更进一步要求提供刊登广告的媒体经营者应负起查证的责任,如广告面积、屋龄、楼层别及法定主要用途等,确保房客得以获得正确资讯,进而签订公平对等的租赁契约。资料来源: 地政司

二、 住宅租赁有帮手:租赁当事人得选择加入出租人或承租人之非营利团体,利用团体内部提供的互助机制,分享专业经营经验及面对纠纷处理协商技巧、教育训练课程培力等,降低处理租赁事务成本及取得可信赖的谘询处理管道,成为租赁当事人处理租赁大小事的得力帮手。

三、 争议处理有管道:由直辖市或县(市)不动产纠纷调处委员会进行争议调处,并考量租赁纠纷涉及金额较低,提供免收调处费用的服务,由政府扮演公正专业的第三人角色,协助人民确保租赁权益。

四、 委托经营有利多:鼓励个人房东将持有房屋透过专业经营者代管或出租予专业经营者后转租,享受所得税、地价税及房屋税相关租税优惠,让个人房东能减轻经营负担及获得稳定收益,活络住宅租赁市场。

五、 专业服务有制度:订定租赁住宅服务业与业务规范,并要求服务人员取得专业证照,以强化租赁住宅服务业制度及服务品质,建构房东放心出租及房客安心居住之专业租赁服务制度。

最后,内政部也补充,本条例的推动还须要搭配相关配套措施及子法,内政部将持续积极办理,以落实对民众租赁权益之保障。资料来源:内政部地政司http://www.land.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