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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导,明年元旦屋檐雨遮不登记新制上路,忧心计价混淆。内政部对此表示,新制仅适用於107年1月1日以后新申请建造执照之建物,请民众不必担心。新制主要目的在健全测量登记制度,要减少市场误导欺瞒及买卖纠纷,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内政部表示,今(106)年1月9日修正发布「地籍测量实施规则」部分条文,删除了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屋檐及雨遮」得以附属建物测量登记的规定,因这次变革属制度重大变动,为让民众及产业界能有充分时间因应,故将新制适用的时点订为107年1月1日。

内政部指出,现行规定仅针对预售屋於「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暨其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范屋檐雨遮不得计价,对於成屋之交易计价方式并无强制规范。且新制虽於106年1月9发布实施,但规定适用於107年1月1日以后新申请建造执照之建物;此外针对都市更新案件有更为宽松之过渡规定,在107年1月1日前已将都市更新事业计画申请送件者,仍得适用旧规定。

内政部并特别说明,报导所提到业者忧心计价混淆的问题,其实正突显这次内政部推动新制实施的必要性,未来屋檐雨遮不再办理登记,如此才能澈底杜绝不动产市场上常见的误导欺瞒民众及买卖纠纷问题,并让业者有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以符各界对於健全登记制度及公平交易之期待。

明年即将上路的登记新制不溯及既往,将适用於107年1月1日以后申请建造执照之建物,不会影响已完成产权登记的原有建物,所有权人权益不受影响,过渡期的建物仍然可以适用旧规定,因此市场有充足时间适应制度的调整。

内政部也特别提醒民众,於进行房屋交易时,应询问了解房屋所适用的登记规定,注意建物登记面积资讯,买卖双方应详实说明确认交易内容及计价方式,并要求不动产经纪业者依规定提供不动产说明书,如此才能确保双方权益。